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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黄金神位手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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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后,滇东北黑土镇。

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用泥巴墙建造的小茅屋和小瓦房悉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钢筋混泥土的小平房。这种房屋相对来说要结实安全得多。不怕天上大风大雨的吹刮,而且再也不会出现在雨夜,一家人可怜巴巴地挑灯上屋堵漏的情景。那些昏暗得像萤火虫屁股上的荧光的电灯早已经换成了雪亮的白炽节能灯。

每家每户基本上都买了液晶电视,有钱人家还安装上了无线网络。街道整齐而规范,挨家挨户的店铺鳞次栉比。

一个天色暗淡的初秋清晨,洪小细因没有顾客上门,闲得无聊,便独自坐在里屋的沙发上看电视连续剧。

他约莫十五六岁,皮肤白暂,身材偏瘦,一双眼睛明亮而有神。他原本是黑土镇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因为放暑假,老头子洪明山去四川检查腰杆痛的病去了,所以才从老家过来帮忙看守店铺的。他妈妈魏淑芬早死了七八年。

他们家的手机**店铺是自爷爷洪二娃时起就已开张营业的,是黑土镇唯一一家做手机生意的。一边卖新手机,一边回收旧手机。他们家更注重搞后者。

洪小细也搞不懂老头子为什么不好好做新手机生意而很在意旧手机生意。问则得到一顿现骂:“你这样的小屁孩懂什么,自你爷爷时就这样子的,咋啦?不懂就不要乱七糟八地问!”洪明山骂罢不再理一头雾水愣在原地的儿子,自顾自地做事去,嘴里一边悄声嘟嚷道:“只要它出现,就会出现旷古奇世,就会找到黄金宝藏发大财!”

洪小细算得上是个“手机世家”子弟,虽然没有经过专业手机培训,但在自家手机店的耳闻目染下,早已经熏陶成小小能手了。他在学校也酷爱玩手机,并且经常因为上课玩被老师叫家长,但洪明山很疼爱儿子,并没有因此收掉他的手机,只是叮嘱他玩的时候分清楚时间和地点。

洪小细隐隐地知道老头子说的它指什么。他在小时候就听过爷爷洪二娃玩手机上神出事了的事。在那次事件中:愣头青死了,王草包失踪了,牯牛成了植物人,洪二娃的腰杆被严重戳伤。这件事当时曾引起巨大轰动,省报刊连续三天以此为新闻喙头,此事还引起一些科学家和手机专家的关注。他们不远万里来到偏僻的黑土镇,对着破碎的手机残骸一研究就是十几天,但最终没有明确结果,得出的结论是“大概为意外事故”。

爷爷洪二娃坚决否认这一观点,并且在病床上说出了与“黄金神位”有关的话。可惜当时没人听进去,都认为他被吓得不轻,属于胡言乱语。之后洪二娃闭口不再说这类似的话。

洪小细猜测老头子搞旧手机回收生意就是希望能得到一款配置有黄金神位的手机。

“尊敬的顾客请进!”随着监视仪器发出的热情招呼,洪小细隐约听到外面传来人的响动,赶紧出来,却发现店里并没有,仔细瞧时,才看见有一个穿着邋遢、行为怪异的人站在店门外,一副欲进又退的样子。因为脸被帽兜包裹着,根本看不清相貌,只能大致确定是个五六旬老汉。

那人一见店主人出来,竟然扭头就走。洪小细心料此人一定不寻常,于是一边喊“老大哥留步”一边快速追出去。

洪小细在十米开外赶上那人,跑到他面前气喘吁吁地问道:“老大哥是想买手机吗?”并飞速地作一番仔细打量。

“不买,只是看看。”那人犹豫了一下,停下脚步,回答得很果断,接着他朝下拉帽兜,试图把脸全部遮住。

在这瞬间,眼尖的洪小细已看出那人是盘子脸、络腮胡,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很小,但眸子流露出清澈的光芒,显得精明而老成。最惹眼的是他下巴有一道斜着的四五厘米疤,既像刀伤又像摔伤。

“不买进去看看也行的,一点没关系。”洪小细嘴上飞快地说着生意人常说的套话,脸上做出热情的笑。

“不了,”那人执拗地道,“我已经看过了,没有我想看的那一款。”说罢想走。可洪小细已经挡在了他前面。“老大哥是想看那一款呢?我们家手机店种类多的是……尼基布、摩暗罗确、金山、星辰、中角欣、盟枪、ATE……”

“不,不是。”那人连边摆手,“这些品牌都不是我想要的。”说罢想绕开洪小细走开。洪小细立马感觉出对付这种精明而老道的“油子”必需单刀直入,否则任由你什么举动与语言都不会管用。于是他改变口吻,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半截话:“黄金神位……”

那人听罢浑身微微地颤抖了一下,他把头转向洪小细,用正眼瞧着他。“你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屁孩,知道什么?”

洪小细见对方果然有了反应,明白其来意绝非简单,便道:“老大哥屋里请坐吧,在这里站着谈不太方便呀”

那人摆了摆手,眯着眼将洪小细审视了一番,沉呤道:“你爸是洪明山?你是洪二娃的孙子吧?”洪小细点点头。那人又道:“我不是来买货的,而是替人给你爹传一个消息。”说罢,警惕地望了望四周,见街道上空荡荡的,压低声音继续道:“他一心想收购的那款黄金神位手机今夜将在拉枯山鬼市出现。”

“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洪小细刚想问这些问题。那个人用手将帽兜扯下,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尖着嗓子道:“小伙子,别问其它的,你知道这个消息已经够了。”说毕,大步地朝洪小细身边一跨,快速走了。

“今夜……拉枯山鬼市?”洪小细听后心里犯了一阵嘀咕。他知道强留那人也没用,所以没有追赶上去。

在那个穿着邋遢的老汉快要消失身影时,洪小细的耳朵里又收到了一句话:“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洪小细回到店铺,那人说的话让他激动了半天。老头子苦苦等了几十个年头的黄金神位手机终于等来了消息,虽说仅仅是一个不能笃信的小道消息,但毕竟比石沉大海好多了。他起初想给老爸打电话说说此事,但一转念后来就放弃了。因为老头子在遥远的四川,况且又是在看病期间,如果告诉了,岂不让他悲喜交加?后果会严重到不好想象。于是他决定先将消息瞒下,自己亲自去拉枯山鬼市一趟,探险猎奇,这正投了他的喜好。

洪小细在手机上启用了孟德地图,一查便得知黑土镇距离拉枯山鬼市约有三百六十公里,就算驱车猛赶都得花四五个小时,这主要是因为滇东北是个山势复杂的地方,不但路面崎岖陡峭,而且多雨多雾,所以最好能提前到达。

现在时针已指向中午十一点半,由于时间紧迫,洪小细快速而简单地准备了一身行头,匆匆锁好店门,然后就去车站买了一张到拉枯山的卧铺车票,拎了一瓶矿泉水就去上车。他本想叫上同镇的玩伴李不嫌,那是与他一起穿连裆裤长大的,是个能文能武的家伙,玩手机的技术也堪一流,只可惜昨天李不嫌因外婆去世回老家苦寨去了。没有玩伴,洪小细不禁觉得有点缺憾。

洪小细买的票已经是最后一张了,所以在上层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这可不是什么好位置,一共四个人同卧一张大床,只不过被子是各人的。他爬上去时,上面已躺了二个人,他们面对面地抱着躺在一个被窝里,将二床被子严实地裹住身子,看不见头脸,俨然是一对夫妻。

车里空间狭小,加之旅客全脱了鞋,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狐臭和脚汗味,这味道差点把洪小细给呛呕。他忍受着胃的翻滚,刚爬上自己的床位,车就开始走了。有多事的人向师傅喊有个位置还差人。师傅说那是个出黑土镇二十公里后才上车的。

班车像一头发怒的公牛在公路上狂奔起来,两旁的高楼大厦和树木都飞一般向后退去。

洪小细把被子折叠好,把它当枕头使用。其间他多次用矿泉水漱口,多次打开旁边的小窗透气,但这无济于事,狐臭和脚汗味始终刺激着他的鼻腔。这样的动作多了,也会引来不满。

果然,裹在被子里的那两个人先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后来开始小声嘀咕起来,最后男的索性吼起来,“靠边那个朋友,请不要反复开关窗子,这样会影响我们睡觉的!”洪小细没开腔,也不再开窗。

沉寂了一阵,被窝里响起急促的手机铃声,男的开始接电话。电话那头的人好像是他的上司,男的一直唯唯喏喏地应答着,后来是窃窃交谈,声音低得像蚊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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