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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平林漠漠织如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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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知之借着来陕西做钦差的机会,陪同着自己不着调的侄儿孙毅来到河中迎娶虞美盼回京。

当他们一行到了蒲州,正准备向完胜宣旨时,才得知完胜已去了成都。

孙知之便把侄子等一行迎亲的人,安排在“知己坊客寓”暂住,并告诫孙毅说:“侄儿,今儿是八月二十日,时间宽余得很。你要老老实实地待在客栈里,不要出去惹是生非。二十六日一早,你便去普救寺迎娶美盼回京。”

孙毅问:“二叔,您不和我们一起回去?”

“我是去长安押解犯人,怎好和你们婚嫁的队伍混在一起?你就不要管我了,你们自行回京便好!”

安排好孙毅的一切,孙知之便启程去了长安。

孙知之和孙毅刚走出虞寓之门,虞夫人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端坐在椅子之上,心情却渐渐地复杂起来:

终于盼来了侄子的婚车,她那颗悬着的心总算有了着落,可为何自己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呢?尤其当听到二哥说,完盛已经升任陕西省府的员外郎时,她那颗嫌贫爱富的心,不知有多么地失落!

她吩咐身边的丫鬟春兰说:“你去让小姐准备一下,六天后出嫁。”

春兰领命而去。

【一】《菩萨蛮.平林漠漠烟如织》李白.曲

平林漠漠烟如织,

寒山一带伤心碧。

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

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

何处是归程?长亭连短亭。

当虞美盼听说,自己依旧要被嫁给表哥时,便嚎啕大哭、竭力地抵抗,但这一切,对于强势的母亲来说,都无济于事。

她只有躺在床上,以绝食来做最后的挣扎。虞夫人找了一批批人来劝说,但都没有说服自己倔强的女儿。五天时间里,虞美盼是颗粒未进,几乎奄奄一息了。

这天傍晚,她的贴身丫鬟夏莲兴冲冲地跑上了妆楼。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小姐,二舅爷又回来了。”

自从如烟去了陕西,并让小和尚悟尘捎口信说“如烟已不回来了”后,夏莲便异常地兴奋。她一改以前缩手缩脚的风格,走起路来都格外地带劲儿;当她听说,她会作为陪嫁丫头与小姐一同进京时,简直把她要乐疯了。

虞美盼听着“二舅又回来了”之事,是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她依旧把脸朝里躺着。

夏莲继续说道:“二舅爷说,汪大人告诉他,大少爷就要回蒲州了……二舅爷就是回来等着大少爷,为他宣旨呢……”

虞美盼一听,有气无力地爬了起来,问:“我师哥真要回来了?”

“是啊!”

“什么时间回来?”

“就这一两天。”

虞美盼要下床,夏莲赶紧过去搀扶她。

美盼道:“你…扶我…去…去窗…那边……”

夏莲扶着美盼去了窗前,并为她打开了窗棂。看到小姐能下床了,夏莲异常地高兴,她随即说道:“小姐,你站好了,我去为你搬把椅子,你坐着看。我下楼为你备饭去!”

美盼点了点头。

夏莲为美盼搬来椅子,坐稳了以后,便下楼去了。

美盼站起身来,双手扶住窗台,极力地向远处眺望。

树林显出昏黑的颜色,融入傍晚的一片苍茫之中;林中升起的暮烟,神秘地缥缈着,又像是被织成的妖娆的丝带一般。

暮色从远方慢慢压迫下来,渐渐地侵蚀着她这座孤零零的高楼。

虞美盼徒劳地、久久地凝眸站立——一只归鸟思家心切,急急地飞驰而过。我的郎啊,为何总不见你的踪影?

在这苍茫的夜色里,哪里才是我的归途?五里短亭,十里长亭,你又到了哪一亭……

这时,夏莲提着饭菜走上了高楼,后边还跟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

美盼瞅了瞅这穿着华丽而面带惧色的小姑娘。

夏莲赶紧说道:“这是罪臣张榜的女儿……叫…叫…你叫什么来着?”

小姑娘怯怯地说:“我叫张初尘。”

美盼有些不高兴了,是啊,她本就一脸的不高兴,此时,便迸发出来:“你怎能什么人都往我楼上领?这是罪恶之人可以来的地方吗?”

“可这是老夫人让带过来的,说她一个女孩子,没地方住,让她先住柳如烟的房间,等小姐出嫁时,一起跟着去京城。”

美盼一听更怒了:“什么?还要跟着我一起,去……那,我这是出嫁呢?还是跟她一起赴刑场?”

夏莲急忙解释:“二舅爷说,这张畜生……”

张初尘纠正道:“俺叫,张-初-尘。”

美盼说道:“你看你爹,给你起这名字,能有好嘛!”

看到美盼的脸色稍微好了一些,夏莲赶紧说:“她,刚刚‘松’了‘缠足’[1]的绷带,走起路来疼得很,要是让她就这样跟着去京城的话,恐怕是走不到的。二舅爷是骑马过来的,所以,只好安排新姑爷的婚车,把她捎去京城。”

“哼,新姑爷,如果你的新姑爷让她坐这婚车!那,那我就不坐婚车,反正我也不想去京城……”

夏莲赶紧领着张初尘下了楼。

走近中堂,大老远就听到有人在大喊大叫地理论。进屋一看,却是大少爷完盛回来了。只听他道:“这皇诏怎就不能在普救寺里宣读?”

孙知之说:“宣读诏书是及其严肃的事情,应该去河中衙门,召集齐了河中府的官员,设案敬香方能宣诏。怎能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就宣读呢?”

完盛道:“我是去陕西任职,这与腹里管辖的河中衙门有何关系?再说了,寺庙怎是随便的地方,不正是敬神进香之所在?难道钦差不知元世祖对佛教是多么地尊崇……”

其实,明天去河中衙门宣读圣旨,全是虞夫人的主意——完盛赶回了普救寺,得知美盼明天就要出嫁,本就大闹了一场。老夫人怕完盛明天再接着闹,便给自家二哥孙知之出了这么个馊主意,想把完盛支棱出去,并想办法拖住他,以便女儿明天能够顺利出嫁……可是完盛根本就不上当。

孙知之看到完盛说得句句在理,便道:“今天,也太晚了,明天宣读诏书如何?”

完盛说:“宣读圣旨[2],也就片刻的时间,何必要等到明日,现在就宣读吧!”他让总管设案备香。

孙知之无奈地问:“为何非得今日?”

完盛说:“明天,我没时间。”

孙知之一听,大惊,“明天,你要如何?”

“我又能如何,明天妹妹出嫁,我总得送送她吧!”

虞夫人赶紧道:“笃儿刚刚回来,应该好好休息一番。接旨后,应立马去陕西上任才是。像你妹妹出嫁这等‘嫁女如泼水’的小事,就不劳你这做哥哥的辛苦了。”

完盛说:“这怎能是小事呢?汉人的风俗,妹妹出嫁,不都是自己哥哥‘送亲’吗?我作为美盼的哥哥,岂能失了礼数?”

完盛又说在了“点上”,虞夫人也无话可说了,便推诿道:“这‘送亲’之事,为娘做不了主,这得问一下你妹妹……”她转身叫来夏莲,说道,“大少爷说,明天要送小姐出嫁,你去问问小姐,她是否愿意?”

夏莲领命去了妆楼。

此时,虞总管已备好了香案。完盛敬香拜礼,插进了香炉,他和众人退至门下,跪好听旨。

孙知之宣读了圣旨。

仪式结束后,虞夫人作为本家主人,便设宴款待了钦差一行。孙毅也跟着这群一起来的官员,喝起了“谢恩酒”。

夏莲进屋禀报道虞夫人:“老夫人,奴婢把大少爷要为小姐送亲之事,对小姐说了。”

虞夫人心里有数:只要是让小姐自己答复的“营生”,都是她这个做娘的不同意的事情,只是让女儿做一下挡箭牌。其实,她心里早就有了答案。但她还是守着众人问道,“小姐怎么说?”

夏莲说:“小姐什么也没说。”

虞夫人又问:“那,小姐也没点头或是摇头之类的?”

夏莲摇了摇头说:“都没有。”

虞夫人转身对完盛道:“我说么,小姐是不会愿意的!”

完盛却说:“妹妹没有说话,就是默许……”

这时,从妆楼那边传来了箜篌的几声空灵的泛音。大家都微微一怔,继而又静静地倾听。

完盛慢慢地掏出了一只陶笛[3],说道:“我也与舍妹合上一曲,为这贺宴助兴。”

【二】《秋意浓》姚若龙.词 玉置浩二.曲 刘明湘.歌

曲调尽处,虞美盼那凄楚的歌声便传了过来:

[歌曲]“秋意浓,离人心上秋意浓,叹一声,黯然沉默。不能说,惹泪的话都不能说,握住你的手,放在心头,我要你记得,无言的承诺。

啊~不怕相思苦,只怕你伤痛,怨只怨人在风中,聚散都不由我。啊~不怕我孤独,只怕你寂寞,无处说离愁。”

完盛倒了一杯酒,对春兰说:“这是我的升官酒,你去送与我家妹妹,让她也替为兄高兴一番……”

春兰小心翼翼地捧着这杯酒走了。

不一会儿,又传来虞美盼那更为揪心的歌声:

[歌曲]“舞秋风,漫天回忆舞秋风,一杯酒,情绪万种。离别多,叶落的季节离别多。紧紧拥着你,永远记得,你曾经为我,这样的哭过。

啊~不怕相思苦,只怕你伤痛,怨只怨人在风中,聚散都不由我。啊~不怕我孤独,只怕你寂寞,无处说离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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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缠足

古代认为:女人的脚,越小巧越好看。

那时的女孩子,一般在五六岁左右的时候,便开始缠足;一般要到十岁左右才能解开,因为这时候的脚已经停止了发育。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那么,女人缠足究竟始于何时呢?

有人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1)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女子缠足的凭证。

(2)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3)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她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4)宋代已有缠足的记载。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

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5)元朝的蒙古人不缠足,也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

(6)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7)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

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2]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皇帝下旨,用皇缎写成,然后由太监宣读,全家跪着接旨。

那么,现实生活中真的是这样吗?

不是的。

圣旨是翰林院里面有一种官职叫做 “翰林承旨”,专门负责根据皇上的指示起草圣旨,然后奏请皇上同意,再回去誊写正式文本,由 “符宝郎” 加盖玉玺,草稿必须留底子。至于派谁去宣读,就视圣旨的重要程度,选派 “钦差” 前往宣读。钦差又叫做 “天使” 。

太监常常跟随皇上左右,一般的旨意就叫太监去宣读。

在唐朝中期之前,大臣只需要坐着接圣旨就可以了。而从唐朝末年开始,一直到宋、元两朝朝,除诰命、敕命、宣告(统称诏书)这三类圣旨以外,其他都是站着接圣旨即可。只有到了明代以后,才是皇帝下的所有命令,都得统统跪着接旨。

听完宣旨谢恩后,还要把圣旨供在自家祖庙里,最后打点好钦差,送点礼物银两,让他回去复旨。

那么,皇帝的这些命令后面,是不是一定要说“钦此”呢?

按照字面的解释,钦表示恭敬的意思,代表这颁布召命的这个人身份尊贵,虽然他人没来,但是有这份命令就相当于是亲自来了,而钦此用在召命的末尾,表示诏书的命令行文结束。

在元代以前,皇帝圣旨或者批复的召命虽然也有行文规范,但是并不用钦此,这种习惯其实是元代以后才形成的,在元史以及保留的元代典籍中,有关皇帝圣旨的原文中,末尾还经常见到钦此,而明朝建立以后,大体上也形成了习惯,所以一直延续到了清代。但是在元代以前,皇帝的圣旨或者批复末尾并没有钦此,如汉代圣旨的行文习惯是在末尾加上“制曰:可”。

[3]陶笛

陶笛是世界性乐器,世界各地都或长或短有过陶器时代,也都曾各自有过、或相互借鉴改革研发过陶制笛子的记载。

中国陶笛,可追溯至陕西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哨,距今有6000多年历史,是中国陶笛的鼻祖。

陶笛是大自然最原始的声音,它音色优美——小的陶笛的声音清脆嘹亮,大的陶笛的声音低沉婉转。

它来自泥土,携着泥土的芳香,奏出的却是大地的吟唱、天籁的绝响。

它远离尘嚣,至纯至美,它像一线清泉,在人的心灵中悠悠回荡。

它犹如空谷中的那簇幽兰,在某个角落里柔美地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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