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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吃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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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性书堂前爆发出一声喝彩,接着有人赞道:“李公子果然是少年豪杰,区区年纪竟然隐有钟王风范,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人群中的恭喜声和称赞声扑面而来。

李志恒得意洋洋的向周围一抱拳,大摇大摆走向书堂。

杨同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腿脚筋骨,感觉没什么异样。他已经打定主意不进书堂,于是对李十二娘笑着道:“在下并不善书法之道,李姑娘可以不必管在下。”

李十二娘见他行动自如,点点头道:“小心”。

她转身穿过人群,越过书桌,在进入书堂前左转,身形没入大堂侧面的小门。整个过程中她未曾留字,也没有受到任何人阻拦。

杨同惊讶的瞪大眼睛,右手不停的摸着鼻子,很久后神情才恢复正常,转身慢慢向广场侧面的一个花园。

花园不是很大,中间一座向阳的暖厅,四周枝枯叶黄,花凋草残。

所有的仆役客人都集中到了大堂那边,这里自然是异常清净。

杨同进入暖亭,坐在木质长凳上,背靠栏杆,闭上眼睛,细想心事。

自己到底为什么穿越,这件事情到现在也没有一点头绪,不过如此灵异的事件也不可能这么十天半月就可以查清楚。

再就是自己的身世和遭遇,现在获得的信息是‘找到牌子’这四个字和南八这个重伤未醒的知情人,看来暂时也不会有任何进展。

而身体内不知名的真气,这个似乎是最有可能被解决的问题,也不知道启元子是否有了办法。

杨同一声长叹,整个人逐渐变得恍恍惚惚,混混沌沌。

暖亭外一阵轻盈的脚步声传进他耳朵,把他惊醒过来。

一个绿衣女子出现在他面前,屈身万福:“颜大人请公子赴晚宴。”

杨同伸个懒腰,打个哈欠后问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已经过了申时”。

杨同站起身走出凉亭,厅外凉风阵阵,一轮残阳如血,他收拾心情,随来人赴宴。

杨同来到见性书堂旁边的大厅,女子向他告罪一声转身离去。

大厅中间一个主位,两侧又各有三排座位,一直排到到门口。

此时厅内已经坐满了人,杨同不知道自己应该坐在那里,站在那里迟疑不定。

李白不知道从哪里走出来,引着他来到大厅左侧,指了指第一排第三个位置道:“你的位置,颜太守的安排”,说罢转身坐在左侧第一排首位。

启元子的座位在杨同和李白中间,他见杨同入座,微笑着道:“小子,一下午你去了哪里?”

杨同打着哈哈说道:“在下发现颜府的花园不错,所以就多欣赏了一下。”

启元子一翻白眼,就知道他不说实话,不过倒也无伤大雅。

杨同坐下后抬头打量四周。

右排正对着他第三的位置是宋廷芬,见到杨同看过来后点头致意。

宋廷芬上首是一个长相酷似颜真卿的中年男子,右排起首则是怀素大和尚。

这个第三位置突然让杨同内心有点忐忑不安,对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他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不管怎么说自己和李白,启元子,怀素,宋廷芬都差的太远了吧?坐在这里,岂不就是为了招人记恨吗?要是李志恒那个家伙在,怕是会气炸吧?

右侧传来一声冷哼,杨同转头,迎接他的是李志恒那似欲杀人的目光。

看来他是成功地预言了招人嫉恨这个结果,只是没想到结果来的这么快。

既然是李志恒,其实也就无所谓了。按照李志恒的语气态度和出手偷袭自己的事情来看,即使自己再多退让他也不会有所收敛!

杨同挑挑眉毛,回敬了李志恒一个无所谓的眼神,不理他那要吃人的目光,转头喝茶。

一整天没喝水,渴的厉害。

身后传来一股奇怪的香味,似乎很熟悉,但细闻之下又有点陌生。杨同回头,发现身后坐的是两个面目清秀的年轻人。

两人见杨同转头,也不说话,一起举茶杯遥敬致意。

见两人如此和善,杨同就回给二人一个大大微笑,同时举茶杯遥敬两人。

门口传来一片问好之声,颜真卿拱手作礼,来到主位。他朗声说道:“诸位挚友能抽的空闲参加书法交流会,在下深表荣幸。今备晚宴,薄酒小菜,招待不周之处万望诸位海涵。”

在座众人纷纷表示颜真卿不必过谦,感谢招待。

颜真卿见厅内人已到齐,于是吩咐仆役传酒菜。

酒菜齐备,颜真卿也不等待,宣布开席。

杨同在颜真卿宣布开席后就不再客气,饿了一天的肚子早就造起反来。

过了油的鸡腿被炸得金黄,正适合填饱肚子。

太饿,吃的太猛,一块鸡肉卡在杨同的喉咙里。

抬头一看,桌面上茶水已经被撤掉,茶水的位置是一只被斟满的酒杯外加一个酒壶。

杨同也顾不得是酒还是茶,端起杯大喝一口。

打了个嗝,把鸡肉咽下去,他舒畅的大喘了一口气。嘴里一股甜甜的味道让杨同有些好奇,拿起酒杯又吮了一小口。

酒在嘴里打了个转,甜甜软软的感觉顿时充斥了他整个口腔,完全感受不到正常白酒的猛和烈。

杨同咂咂嘴,这哪是白酒,这就是兑了蜜的糖水。再喝一口,他满意的点点头,抄起剩下的鸡腿,继续进攻。

在场的人都是用竹筷小口吃菜,细声谈话,喝酒时还时常有人以袖掩面,每个人都表现的像谦谦君子,饭吃的彬彬有礼。

杨同其实对以上礼节有点不屑为之,吃饭当然是以吃饱为第一前提,吃好是建立在能吃饱饭的基础之上。

杨同一直贯彻这个理念,所以他吃饭可没有那么多讲究,这也是初中高中六年养成的习惯。

邀想当年,十几个人围在一桌吃大锅饭。他最开始的几次还细嚼慢咽,结果每次都只能吃到菜汤。让他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排骨炖豆角,他刚吃了两条豆角,回头再去夹菜时连汤都没有了。

从那次之后他就总结出一条经验,吃饱才是硬道理,饿死则万事皆休。

杨同想着青年时代的趣事,笑容神秘。

他再次抬手去拿蜜壶之时,手里一轻,一整壶的糖水已经被自己消灭一空。后面马上有仆役上前,给杨同更换酒壶。

杨同看了看自己拿壶的右手,上面满是油腻,估计自己的嘴和脸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再次摇头一笑,没想到吃个晚宴,竟然让自己有了大桌抢饭的感觉。

只是还没吃饱,杨同决定继续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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