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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夏杨玉环 七延久 八离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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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延久

“(唐)高宗天皇大帝既知“唐三代后,女主武王代有天下”之秘记事,何以复召则天皇后入宫呢?”寿王妃又问。

“此自是(唐)高宗天皇大帝于则天皇后恩义深重。非此,何能知谶讳尚为此。说(唐)高宗天皇大帝深知此事之详后,曾密召李淳风解,以详本实。其后,(唐)高宗天皇大帝静思良久,得一两全良策。决意待制服期满,迎未蒙恩之则天皇后复入宫中,纳为己宠,使其蒙恩生子,再立为皇后。待己身崩逝,其之子,亦天皇大帝之子即位,以应此谶。即女主代有天下,亦己之妻,应此谶讳。

故有天皇大帝制服期满,迎则天皇后复归宫中为(唐)高宗天皇大帝昭仪,越数年,复立则天皇后为后之事。

亦为此,(唐)高宗天皇大帝在位时,屡有传位则天皇后之议(《旧唐书 本纪第五 高宗下》“三月丁未,日赤如赭。丁巳,天后亲蚕于邙山之阳。时帝风疹不能听朝,政事皆决于天后。自诛上官仪后,上每视朝,天后垂帘于御座后,政事大小皆预闻之,内外称为二圣。帝欲下诏令天后摄国政”)。此事朝野咸知。二圣之名,传位则天皇后之议,乃至天皇大帝遗诏“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唐大诏令集 卷第十一 帝王遗诏上 大帝(唐高宗)遗诏》“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凡此种种,固自有因。”

“无怪(唐)高宗天皇大帝即位后,册后事延久不决,至历二百余日,次年初方得以定。(1、《资治通鉴 卷一百九十九 唐纪十五》“(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五月)丁卯,疾笃…有顷,上崩。”2、(《资治通鉴 卷一百九十九 唐纪十五》)“(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六月,甲戌朔,高宗(李治)即(皇帝)位。赦天下。”3、《资治通鉴 卷一百九十九 唐纪十五》“永徽元年(公元650年)春,正月…丙午,立妃王氏为皇后”)当亦是不欲立王氏为后,为则天皇后故迟疑麽?”

“玉娘(即杨玉环)当真剔透。(唐)高宗天皇大帝即位,立(王氏为)后事悬久不决,至历二百余日,次年初方得以定。即为则天皇后故。”

寿王言竟,与寿王妃(即杨玉环)并立于院内梅花树下,侍儿于略远处。时月将满,梅花悄然。

“天皇大帝制服期满,迎则天皇后自禁苑尼寺复归宫中事,(唐)高宗天皇大帝自是筹谋已久。只是当年既有秘记之谶,王氏于则天皇后复归宫中时,何不以此秘记阻之?况立则天皇后时,多有殿臣力阻。既有秘记,何无人以此因由?”

“玉娘(即杨玉环)。太史局秘谶之事,帝皇戒约,百官不可以知。此亦之制。前隋炀帝杀李氏中人,致天下咸知“桃李子”谶且信为实,亦致李氏中人多为攀附。太宗皇帝恐朝中臣子亦因此秘记,生离心之危。故此秘记,太宗皇帝朝,李淳风外,无有人知。至(唐)高宗天皇大帝立则天皇后时,王氏共欲阻立则天皇后者亦皆不知此谶。故无殿臣以此因由。天授年间李君羡后人以此平冤,此秘记方公诸众。(《旧唐书 卷六十九 列传第十九 李君羡》贞观初,太白频昼见,太史占曰:“女主昌。”又有谣言:“当有女武王者。”太宗恶之。时君羡为左武卫将军,在玄武门。太宗因武官内宴,作酒令,各言小名。君羡自称小名“五娘子”,太宗愕然,因大笑曰:“何物女子,如此勇猛!”又以君羡封邑及属县皆有“武”字,深恶之。会御史奏君羡与妖人员道信潜相谋结,将为不轨,遂下诏诛之。天授二年,其家属诣阙称冤,则天乃追复其官爵,以礼改葬)”寿王解道。

“原来此故。闻则天皇后幼时,袁天罡曾为其相面,言则天皇后“神色爽彻,不可易知。龙睛凤颈,贵之极也。”又以则天皇后之姆诒曰子,不便言实为女也。故谓“必若是女,不可窥测,后必为天下主。”后日事,果如其言。以此观之,谶讳道,似有先机之理。”

“天机人寰,果自有因罢。前隋故事曰:隋高祖文皇帝杨坚以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于冯翊般若寺,紫气充庭。有尼来自河东,谓其母曰:“此儿所从来甚异,不可于俗间处之。”尼将隋高祖文皇帝舍于别馆,躬自抚养。隋高祖文皇帝母尝抱之(隋高祖文皇帝),忽见头上角出,遍体鳞起。隋高祖文皇帝母大骇,坠其(隋高祖文皇帝)于地。尼自外入见曰:“已惊我兒(隋高祖文皇帝),致令晚得天下。”(《隋书 卷一 帝纪第一 高祖(杨坚)上》“以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高祖(隋高祖,即隋文帝)于冯翊般若寺,紫气充庭。有尼来自河东,谓皇妣(隋高祖之母,即隋文帝之母)曰:“此儿所从来甚异,不可于俗间处之。”尼将高祖(隋高祖,即隋文帝)舍于别馆,躬自抚养。皇妣(隋高祖之母,即隋文帝之母)尝抱高祖(隋高祖,即隋文帝),忽见头上角出,遍体鳞起。皇妣(隋高祖之母,即隋文帝之母)大骇,坠高祖(隋高祖,即隋文帝)于地。尼自外入见曰:“已惊我兒(隋高祖,即隋文帝),致令晚得天下。””)是亦于隋高祖文皇帝生之初言其日后之将为帝也。后果然之(指隋高祖文皇帝后果然登帝位)。”寿王言竟,若自有思。

八 离猫

“则天皇后为昭仪时,育一女,未久即殇。世间于此颇多议论。倒底何因呢?”

“玉娘(即杨玉环)。皇子女者,生之始,至皇子出阁、皇女出降前,宫中皆有专司。公主有公主院。每一皇子女,皆有阿姆、阿保、侍儿等给使数十人或数百人。

(注:1、《玉海 卷一百五十九 宫室 殿上 唐承庆殿 甘露殿》两京记百福殿在太极宫中公主院西承庆殿又在百福殿西。2、《唐会要 卷五 诸王》“先天之後。皇子幼則居內。東封後。以年漸長成。乃於安國寺東附苑城為大宅。分院居之。名為十王宅。令中官押之。於夾城中起居。每日家令進膳。又引詞學工書之士入教。謂之侍讀。十王謂慶忠棣鄂榮光儀潁永延盛濟等。以十舉全數。其後壽信義陳豐恆涼七王。又就封。入內宅。開元二十五年。鄂光得罪。忠王繼大統。天寶中。慶棣又歿。惟榮儀十四王居內。而府幕列於外坊。歲時通名起居而已。外諸孫長成。又於十宅外置百孫院。每歲幸華清宮。側亦有十王宅百孫院,十王宮人每院四百餘人。百孫院三四十人。又於宮中置維城庫。以給諸王月俸。諸孫納妃嫁女。亦就十宅中。太子不居於東宮。但居於乘輿所幸之別院。太子之子。亦分院而居。婚嫁則同親王公主。於崇仁里之禮院”)

大率君王子女,动辄数十甚百。幼年殇者所在多频,各自有因。未以为奇。若言皇女为王氏探看时所杀,此无可能。以干系事大。若为皇储计,有杀之意。所杀者,亦当皇子,杀皇女何为也?况则天皇后已育子。不杀,何择皇女而杀?是非王氏所为。废王氏诏书曰“王皇后、萧淑妃谋行鸩毒,废为庶人,母及兄弟,并除名,流岭南。”(《资治通鉴 卷第二百 唐纪十六》“(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冬,十月,己酉,下诏称:王皇后、萧淑妃谋行鸩毒,废为庶人,母及兄弟,并除名,流岭南。”),亦绝不言皇女事。若以则天皇后,废王氏早在意中,亦无需杀女也。况若其亲为,为此者,尚能再生女否?见所育之子女,又当生何所之情也?见(唐)高宗天皇大帝、殿廷内外,又当以何?即以人情之常,亦不可能为之。实在宫中皇子女历来殇者多频。自有多因。”

“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冬十月废王氏时(《资治通鉴 卷第二百 唐纪十六》),其实之究底何?”

“玉娘(即杨玉环),当年王氏以则天皇后专宠,萧氏共谋之。乃有厌胜诸事。厌胜者,宫之大忌。皆不得行此术,违者皆废。历朝皆此,概莫能外。王氏不能以德才御后宫,徒以太子妃升位,位自难久。”

“传王氏、萧氏为削手足,入酒瓮、大骂则天皇后诸事。又言则天皇后乃鼠,萧氏愿为猫,世世扼其喉。真耶?”

“玉娘(即杨玉环),此安足信之。手足为削,复入酒瓮,血出必注。安能复与人言多者?此不过欲厚污则天皇后罢了。并无削手足,入酒瓮事。况则天皇后登位之《大云经疏》谓“离(狸)猫为你(武曌)守四方”云云。《易》曰:离者明也。位在南方,又是中女,属神皇南面而临天下,又是文明之应也。猫者,武之象,武属圣氏也。”《大云经疏》系为则天皇后登帝而作。此处“离猫为你守四方”、“猫者,武之象,武属圣氏也”,皆可见则天皇后不避猫,宫中养猫。(《敦煌宝藏 第47册 500页》敦煌写本《大云经疏》(斯六五0二号 大云经疏)“离猫为你守四方”)。是其时宫中无有畏猫事也。

(注:1、《朝野佥载 卷五》“则天时,调猫儿与鹦鹉同器食,命御史彭先觉监,遍示百官及天下考使。传看未遍,猫儿饥,遂咬杀鹦鹉以餐之。则天甚愧。”(此可见宫中养猫)2、《资治通鉴 卷二百零五 唐纪二十一 则天后长寿元年,公元692年》“太后习猫,使与鹦鹉共处。出示百官。传观未遍。猫饥。搏鹦鹉食之。太后甚惭。” (此可见宫中养猫)3、《敦煌宝藏 第47册 500页》敦煌写本《大云经疏》(斯六五0二号 大云经疏)““离猫为你守四方”者,《易》曰:离者明也。位在南方,又是中女,属神皇南面而临天下,又是文明之应也。猫者,武之象,武属圣氏也。”《大云经疏》系为武氏登帝而作。此处“离猫为你守四方”、“猫者,武之象,武属圣氏也”,皆可见武后不避猫,宫中养猫。)

从来皇后之位,最重才德。王氏德不能御后宫,才不足辅帝王。又行厌胜。废所料中。”

“闻厌胜术甚以忍。果然否?”

“玉娘(即杨玉环),自古帝王凡所为,必问吉凶,此之常式。然厌胜术,生死道也。必制人死方休。杀人无异。”

“无怪此事一俟众知,王氏、萧氏遂为废。”

寿王妃(即杨玉环)闻寿王此语,不觉寒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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