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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后 记(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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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美盼自幼喜欢彼岸花,她也把自己比作彼岸花。

也许,正是这一不恰当的比作,才决定了自己凄美而又短暂的一生。明明是一朵虞美人,你做什么彼岸花呢!

也许这是命运使然,无论你怎么努力,如何挣扎,也摆脱不了前世的安排?记得有一首《全唐诗》说过:“彼岸花开开彼岸,断肠草愁愁断肠;何桥前可奈何,三生石前定三生。”

是的,人的命运是由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神力”决定的。但这种“神力”不是前世的神控制了你,而是今生的封建社会主宰了你的一切。

如果说你生在了当今的社会,别说你做“彼岸花”了,就是想变个“性别”来追求“同性”的爱,都可以实现……

古代人非常看重婚礼,如同注重自己的前途一般。这样的投入,恐怕是哪个朝代的人都无法改变的。

经过几千年的积淀,中国的婚姻文化业已形成,以特有的身份标志着中国的存在。那么封建社会,中国特色的婚姻文化是什么样的呢?

一.父母之命

婚礼是中国“五礼”之一,具有强大的历史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基础,被视为中国人的传统大礼。在《礼记.昏义》中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古人认为结婚的终极目的,就是开枝散叶、传宗接代。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男女在结为夫妻之前有无感情并不重要,女人有无资格进门才是最重要的。于是,古代男女失去了婚姻自主权,只能遵循父母之命,听信媒妁之言。

《诗经》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孟子》中也说道,“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也就是说:一对青年男女,在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和媒人的说合下,自己结合了,是不被社会所认可的。

在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中,父母之命尤为重要。对夫妻,如果父母不喜欢女方,那丈夫再喜欢妻子也得将其休掉。相反也一样,男方无论多么厌恶女方,只要父母同意就必须迎娶进门。比如,我故事所讲述的完盛和虞美盼的婚姻,就属于这种情况。

二.媒妁之言

如果说,父母之命还带有些许情在里面,有可以理解的“孝道之礼”的话,那么媒妁之言就似乎难以让人理解了。

在古语中,媒妁为谋酌——“谋也,谋合二姓者也”;“酌也,斟酌姓者也”。就是考察男女双方是否可以婚配的中间人。

《史记》中有段文字:“女不取媒而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这句话是战国时期莒太史敫所说。他的女儿没有经过媒妁之言就私自嫁给了当时正在逃亡的齐国太子法章,尽管后来法章回到齐国成了齐襄王,莒太史的女儿也顺理成章成为王后,但莒太史始终不能认可女儿没有媒妁之言的婚姻,宁愿与其脱离父女关系。

这样看来,媒妁之言得以存在的真正作用是联系两个氏族的利益,使得双方利益的联系公开化和合理化。缺少了媒妁之言的姻亲,也自然少了一份合情合理,这样的利益联盟势必会受到质疑和反对。

当然,媒妁之言还有一个作用就是磨合和缓冲,即使双方不能达成婚姻共识,也不至于成为仇敌。

从西周开始,媒妁就已经成为合法的官方机构,主要职能是“掌万民之判合”,处理民间的婚姻问题,因此这个机构被称为“媒氏”。

到了南宋,媒妁不仅为民间草根提供婚姻服务,还掌握着皇室的婚姻大事,专门为皇室服务的媒人叫做“官媒”。

而在元朝,媒人成为社会元素中具有法律效力的组成部分。元**规定“令各处官司使媒人通晓不应成婚之例,仍取本管不违甘结文状,以塞起讼之源”。

也就是说,各地媒人都要接受一定程度的法律培训,了解当朝**关于婚姻方面的禁令和宽容,而且媒人需要向当地**上交一份不介绍违法婚姻的保证书,以免导致法律纠纷。这样一来,婚姻有了**的法律监管,相比从前只是举办民间仪式的制度而言先进了许多。

后来媒人法律化的制度一直持续到明清,直到其被《婚姻法》取代。

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真是封建糟粕吗?

肯定不是!要不然,怎能从三千多年前,甚至更早的社会一直流传到现在而依旧不曾衰减?因为这“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有它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四时期,那些喊着打倒封建的学者们,喊着婚姻自由的革命者,扪心自问,你们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有多少人是打着革命的旗号,休掉了自己衰老难看的封建包办的老婆,娶了年轻漂亮的自己的女学生?他们绝不是推翻封建王朝的革命者,而是寻找漂亮姑娘的机会主义者。

现在,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喊着婚姻自由,自由恋爱,可是最终还是低下了高傲的头颅,接受家中的媒妁之言和父母之命。因为,只有这样的婚姻才牢靠,更能走得长久。

为什么呢?一句话:门当户对,知根知底。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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