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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压寨夫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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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这么大,从地球开始算起,自己也有几十岁了,和这么多人打架还是第一次,谁知还没开打,对方就跑的一干二净。

从刚才的战斗中,任逍遥算是明白了,自己的战斗经验实在是太菜了,要不是自己修炼了【九转玄功】,已经练成了铜皮铁骨,咽喉那一枪足够要了自己小命。

不过战斗经验是从无数次战斗中领悟,学不来的,他也只能无奈的摇头作罢,总不能一天到晚的找人打架吧!

目光扫视战场,一匹死去的战马,一个包袱。

包袱?

任逍遥顿时两眼放光,这些人跑的莫名其妙,居然留下来如此多的财富。

如今的任逍遥一贫如洗,想都不想就把包袱收进盘古殿笑纳了。

追兵既然跑了,要么不会再追自己。要么就是回去集结大军来追杀。

是非之地也不敢久留,任逍遥从树林中牵出马匹,带着秦芝兰母子一路向北而去。

一夜的疾驰,马匹累的口吐白沫,人困马乏之际,一座城池遥遥在望。

任逍遥也不知自己该去哪,他们母子三人已经救出来了,算是偿还了一饭之恩。等进了城,给他们母子分一些财物后就各奔东西。

进了城,语言不通,任逍遥只能装哑巴,默默的观察这些人交流,将他们说的话记在脑海。

找了一家酒肆,四人吃饱喝足,任逍遥取出包袱,将一半的财物分给了秦芝兰。

指手画脚好半天才让对方明白,分了钱大家各奔东西。

秦芝兰却是推回财物,拉起两个孩子,让他们对任逍遥行了三拜九叩大礼,让任逍遥收两个孩子为徒,自己愿为奴为婢报答。

任逍遥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还以为对方这是让孩子谢自己的救命之恩,微笑着点头,将两个孩子扶了起来。

得!

一个天大的误会就这样产生了,母子三人以为任逍遥答应了收两个孩子当徒弟,孩子直接改口称“师傅”。

而任逍遥又听不懂他们说的话,只能听之任之。

语言不通,任逍遥准备暂时在城中落脚,等自己熟悉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再决定去留也不迟。

在城中租了一个小院,四人暂时落脚,任逍遥安静修炼之余,每天都向秦芝兰请教这个世界的语言。

秦芝兰不愧是红枫城曾经城主的妻子,那可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几个人的衣食起居都由她来负责。

一年之后……

想象中的追兵并没有来,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度过,用了一年时间,任逍遥已经可以和别人交流。

此时他才知道,当初自己居然稀里糊涂收了两个徒弟,还多了一个丫鬟。

同时,对这个世界走了新的认知。

两个孩子,姐姐叫“花残雨”,弟弟叫“花残风”,他们的母亲叫秦芝兰。

秦芝兰的丈夫叫“花义天”,暗地里藏了一些财富,准备招兵买马。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国家叫“武国”,类似于地球上古代的三国,朝廷外戚专权,天下诸侯并起,一个小小县城的县令都能称得上一方诸侯。

在这个世界,除了世俗的武者,还有一些飞天遁地的仙师,只是那些人非常神秘,凡人很难接触。

云城

这是一座有三十万百姓的城池,城中驻扎兵马两万,城主“石啸天”已经独立,不在听从朝廷调遣,占据了方圆数百里土地,拥有三座城池。

任逍遥没兴趣卷入王朝争霸,索性就住在了云城,每天修炼打坐,教导一下两个稀里糊涂收的徒弟。

悠闲自在的日子是他最大的追求,有一个美女少妇负责日常起居,这种生活比起他在孤岛上舒坦了不知多少倍。

这一日,秦芝兰来找任逍遥。

“公子,听说“飞剑门”在城中招收弟子,妾身想让残雨和残风去试试看。”一年的相处,秦芝兰和任逍遥熟络了许多。今天在街上买菜时听说飞剑门招收弟子,立即迫不及待的跑了回来,准备带自己的孩子去试试,若是有幸拜入仙门,那么就可以给亡夫报仇雪恨了。

任逍遥面色平静,心里却是有些不喜。自己尽心尽力教授两个孩子基础功法,可秦芝兰却让两个孩子改投别派,这和背叛师门有什么区别?

不过也好,提前摆脱他们,比起以后背叛更好一些。

“人往高处走,有好的出路是好事。”任逍遥面带微笑的挥了挥手,示意秦芝兰随意。

……

秦芝兰带着两个孩子排了大半天的队,很顺利的通过了测试,两个孩子正式拜入飞剑门,成为外门弟子,同时还可以带两个随从一同前往,作为母亲的秦芝兰自然而然的要随儿女一同前往。

好消息当然要和熟人分享,第一时间,秦芝兰就回到租住的小院,准备将好消息告诉任逍遥。

左找右找,整个院子里冷冷清清,根本就找不到任逍遥的影子。

最终,秦芝兰在大厅的桌子上看到了一些金银财帛和一张纸。

拿起纸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些字,是任逍遥的笔迹:一饭之恩已报,天下无不散筵席,此后江湖路远,咱们有缘再见。另外,两个孩子我已逐出师门,这样方便他们拜师。切记,改换门庭是大忌,拜我为师之事切勿对他人提及,否则定遭人唾弃,任逍遥。

秦芝兰哭了,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滴在纸上。

原来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可是自己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好的出路而已,作为母亲难道错了吗?

……

一年来,任逍遥闭门不出的修炼,皮肤比以前在孤岛的时候白了许多,配上他银白色的长袍,看起来有了几分的书生气。

离开了云城,任逍遥一路步行,风餐露宿一边修炼,一边游山玩水。

此行的目的地是“东都城”,东都是武国的国都,城中拥有数百万人口,虽然天下大乱,却依旧是武国最繁华的城市。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要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以前有两个徒弟羁绊,如今孑然一身,天大地大任我逍遥,如此才能配的上自己任逍遥的名字。

三个月后,东莱郡官道。

风尘仆仆的任逍遥搭乘了一辆牛车,与赶车的老者有说有笑的上路。

“老丈,您这是进城么?”任逍遥自来熟,躺在牛车上,嘴里叼着一根杂草,一副二流子的模样。

老者一身粗布麻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夫,从打满补丁的粗布衣服来看,生活过得并不富裕。

“是啊!小老儿住在十里铺,家中老大老二当兵战死,老三在城里当伙计。地里天灾加上兵匪横行,粮食颗粒无收,这几天家中无粮,阿三从城里弄了一些粮食,小老儿正是进城取粮的。”

任逍遥感慨道:“天下大乱,兵匪横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那些该死的兵匪,就应该千刀万剐。”

老者却不以为意道:“小哥此言差矣!别的地方小老儿不知道,但“沐家寨”却不一样。沐家寨虽然在官府眼中是匪寇,但他们从不劫掠百姓,还保护附近的十里八乡平安。”

“哦?此话怎讲?”任逍遥顿时来了兴趣,还有不抢掠的土匪?

“小哥有所不知,沐家寨曾经是土匪窝不假,可是他们在二十年前就已经金盆洗手,经常帮助十里八乡的百姓抵御土匪流寇,只是在官府眼中他们还是匪寇罢了!”

这时,老者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山道:“看,那座山就是沐家寨。”

顺着老者指的方向望去,一座翠绿色山峰俊秀挺拔,周围群山环绕森林茂密,倒是适合占山为王。

突然间,一阵破锣声响起,从路旁的树林冲出来二三十号人,有的手持钢刀,有的手持铁叉,五花八门的兵器应有尽有。

“呔!停车,打劫!”

人群中走出一个狗熊般的汉子,手持两柄水桶大小的短柄八棱铁锤拦在了路中间。

“这家伙究竟有多大力气?居然用两柄几百斤的铁锤?恐怕李元霸也不过如此吧?”任逍遥心里暗自腹诽。

老者吓得赶紧停下牛车,下车拱手作揖:“原来是沐家寨的英雄,小老儿是十里铺的,还请高抬贵手放我们过去。”

狗熊汉子瓮声瓮气道:“没你的事,我要打劫的是那个小子。”

“我?”任逍遥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心中好笑,一群凡夫俗子居然打劫自己,该说他们什么好呢?

“对,就是你!”

“可是我没钱啊!”

狗熊汉子将两柄大铁锤扛在肩头:“我们不打劫你的钱,只抢人。”

任逍遥有点懵了,土匪不抢钱,而是抢人,这是怎么回事?

狗熊汉子抬头看了看天空,自言自语道:“牛鼻子算的还真准,午时三刻正东方……”

任逍遥一脸茫然,这特么哪跟哪呀?

“我说这位好汉,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吗?”

狗熊汉子咧着大嘴上前,一把搂住任逍遥的肩膀道:“老寨主准备把寨主之位传给女儿“沐千雪”,于是找了城里算卦的牛鼻子老道算了一卦,问他哪天是好日子。结果牛鼻子说今天午时三刻正东方书生,与大小姐有天定良缘,成亲之日就是继承寨主之时。”

任逍遥欲哭无泪,这特么是抢压寨夫人,不,压寨夫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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