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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都武曌 六九制服 七十期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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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 制服

天之所命,必无禳避之理。王者不死,多恐枉及无辜。既避不得此谶,又复不能禳解时,莫若趋而应之何如?

新帝李治心念一动——莫若依旧着媚娘依阿爷遗命先入尼寺,待制服期满,再着媚娘还俗复归宫中——媚娘未曾承恩,制满还俗纳为己宠,无人可以为议。待媚娘复归宫中,蒙恩生子,子立太子,媚娘立为皇后,则末一旦己之崩逝,其子继位,其以太后主位宫中。即媚娘势必为天下主时,继位者亦已身与其之子也,亦李唐也,又何妨?岂非应了这女主武王代有天下之谶。两下里皆好?

只是依制现下当立妃王氏为后如何可解?——或者,暂不立妃王氏为后?惟久不立后,百官咸议,又复如何?或漫延之,徐徐以俟后罢。

一、制服之期。依《后汉书 卷四十六 郭陈列传第三十六》“制服二十五月”。依《旧唐书 卷九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张柬之》唐之前及初唐制服二十五月之期,“《仪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1、制服之期:《后汉书 卷四十六 郭陈列传第三十六》忠上疏曰:“臣闻之孝经,始于爱亲,终于哀戚。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尊卑贵贱,其义一也。夫父母于子,同气异息,一体而分,三年乃免于怀抱。先圣缘人情而著其节,制服二十五月……”

2、唐之前及初唐制服二十五月之期:《旧唐书 卷九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张柬之》“张柬之,字孟将,襄州襄阳人也。少补太学生,涉猎经史,尤好三礼,国子祭酒令狐德棻甚重之。进士擢第,………圣历初,累迁凤阁舍人。时弘文馆直学士王元感著论云:“三年之丧,合三十六月。”柬之著论驳之曰: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谨案《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左传》曰“礼也。”杜预注云:“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纳币在十二月。士婚礼,纳采纳徵,皆有玄纁束帛,诸侯则谓之纳币。盖公为太子,已行婚礼。”故《传》称礼也。《公羊传》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丧娶。在三年之外何以讥?三年之内不图婚。”何休注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满二十五月,纳采、问名、纳吉,皆在三年之内,故讥。”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才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三年而图婚也。按《经》书“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预以《长历》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书十二月,是《经》误。

“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传》曰,缓也。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缓。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丧终此年,至十二月而满二十五月,故丘明《传》曰,礼也。据此推步,杜之考校,岂公羊之所能逮,况丘明亲受《经》于仲尼乎?且二《传》何、杜所争,唯争一月,不争一年。其二十五月除丧,由来无别。此则《春秋》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尚书伊训》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孔安国注云:“汤以元年十一月崩。”据此,则二年十一月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中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是十一月大祥,讫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归亳也。是孔言“汤元年十一月”之明验。

《顾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怿”,是四月十六日也。“翌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卯,命作册度”,是十九日也。“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则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间有十日,康王方始见庙。则知汤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殓讫,方始十二月,祗见其祖。《顾命》见庙讫,诸侯出庙门俟,《伊训》言“祗见厥祖,侯甸群后咸在’,则崩及见庙,殷、周之礼并同。此周因于殷礼,损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前,别有一年。此《尚书》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礼记三年问》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又《丧服四制》云:“变而从宜,故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终。”又《间传》云:“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禫,食酒肉。”又《丧服小记》云:“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此

《礼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仪礼士虞礼》云:“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礼周公所制,则《仪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此四验者,并礼经正文,或周公所制,或仲尼所述,吾子岂得以《礼记》戴圣所修,辄欲排毁?汉初高堂生传《礼》,既未周备,宣帝时少传后苍因淹中孔壁所得五十六篇著《曲台记》以授弟子戴德、戴圣、庆溥三人,合以正经及孙卿所述,并相符会。列于学官,年代已久。今无端构造异论,既无依据,深可叹息。其二十五月,先儒考校,唯郑康成注《仪礼》“中月而禫”,以“中月间一月,自死至禫凡二十七月”。又解禫云“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也。”今皆二十七月复常,从郑议也。逾月入禫,禫既复常,则二十五月为免丧矣。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议本同。………

故由也不能过制为姊服 ,鲤也不能过期哭其母。夫岂不怀,惧名教逼己也。

………

时人以柬之所驳,颇合于礼典。”

七十 期满

贞观二十三年八月,庚寅,葬之(唐太宗李世民)于昭陵。庙号太宗。百僚上谥曰文皇帝。(《资治通鉴 卷一百九十九 唐纪十五》)

踰年改元永徽。

距阿爷崩逝二百日余矣,不循例立妃王氏为后,后位久悬,百官咸议,难言此理。再数月阿爷忌,阿爷原宫之于尼寺人例将集,媚娘自于其间。现下且暂立王氏为后,平朝之百官议。待制服期满后,复将媚娘迎归宫中。斯事先朝有汉元帝纳其父未蒙恩之傅才人为傅昭仪(《汉书 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 第六十七下 孝元傅昭仪》)之例,又有晋武帝赐其未蒙恩之谢才人玖与其子,后封淑媛之例(《晋书 卷三十一 列传第一》),又有魏孝文幽皇后入宫、又入尼寺为尼、复迎归宫中始封昭仪次立为皇后之例(《魏书 列传第一 皇后列传》)。媚娘原非阿爷嫔御,不过阿爷宫中未蒙恩内官承旨才人,随嫔御之例尼寺。则末依先朝旧例,制服期满,自可将媚娘自尼寺复迎归宫中——

永徽元年(公元650年)正月丙午,皇太子即位逾二百余日,立妃王氏为皇后(《资治通鉴 卷一百九十九 唐纪十五》)。

太宗忌。

上(唐高宗)因忌日行香,见之(武氏即武曌)。武氏泣,上(唐高宗)亦潸然(《唐会要 卷三 皇后》)。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李治(唐高宗)制服期满,迎武氏(武曌)复归宫中后。孕子。

永徽三年,武氏(武曌)子生。

武氏自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复归宫中至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十月立后前,次第诞二子一女。女襁褓夭。

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帝(唐高宗)意决,下诏废后(废皇后王氏)。诏李勣、于志宁奉玺绶进昭仪(武氏,即武曌)为皇后,命群臣及四夷酋长朝后肃义门,内外命妇入谒。朝皇后自此始。(《新唐书 卷七十六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则天武皇后》)”

武氏(武曌)诗曰“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后世以唐高宗此“命群臣及四夷酋长朝后肃义门,内外命妇入谒。朝皇后自此始”之百官朝后举,乃曰“拜倒在石榴裙下也”。

详注:

一、守制期。依《后汉书 卷四十六 郭陈列传第三十六》“制服二十五月”。依《旧唐书 卷九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张柬之》唐之前及初唐制服二十五月。“《仪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唯郑康成注《仪礼》“中月而禫”,以“中月间一月,自死至禫凡二十七月”…今皆二十七月复常,从郑议也。逾月入禫,禫既复常,则二十五月为免丧矣。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议本同。”

二、永徽二年有闰九月

1、《开元释教录 總括群經錄上之八》沙門釋法琳 大乘成業論一卷(見內典錄世親菩薩造第二出與業成就論同本永徽二年閏九月五日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沙門大乘光筆受)。

2、《旧唐书 卷四 本纪第四 高宗上》“(永徽二年)九月癸巳,改九成宫为万年宫,废玉华宫以为佛寺。闰月辛未,颁新定律、令、格、式于天下。”

3、《资治通鉴 卷一百九十九 唐纪十五》“(永徽二年九月)闰月,长孙无忌等上所删定律令式。”

4、《玉海 卷一百五十四 朝贡》“唐吐谷浑献名马…永徽二年闰九月遣使贡骏马…”

5、《唐会要 卷第八十八 仓及常平仓》“永徽二年闰九月六日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下户五石余各有差。”

三、武曌怀孕时间当于永徽二年唐高宗制满之后,无可能于永徽二年五月时。

1、以正常足月产期280日计——世所常云,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非十个月也,十月所指乃女性生理周期28日*10=280日(40周),即历十个月经循环周期也即40周,乃言十月。280日产期所计初始日亦非怀孕当日,乃最后一次月经来潮初始日。孕日通常为生理周期28日-月经期7日=21日之中间5日左右。

譬若以21日中第12日受孕为例:怀孕当日前推7日生理期+12-1日,则280日-11-7日=262日,即自怀孕当日起历262日足月生产。故曰十月怀胎者,末次月经来潮日起算实不过九个月也。若自怀孕当日起算,不过八个月余。即怀孕当日历262日即足月产期。产期再提前3周(21日)至241日亦属正常分娩。

2、查永徽二年五月——譬若永徽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经闰九月至永徽三年正月十八日,已过怀孕当日经262日足月产期矣。亦即以永徽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计,前推11+7日生理期历永徽二年闰九月至永徽三年正月十八已过约280天,40周以上。考虑到通常女性生产皆提前1周至3周。故曰,武曌孕日无可能于永徽二年五月时。

3、以此推论,武曌回宫孕日当于永徽二年制服期满后。譬若武曌回宫后孕日为永徽二年八月五日,永徽二年有闰九月,武曌子正常自孕日起算262日,即自末次月经来潮日起算280天,足十月产期为永徽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前。以通常产期提前3周即21天为正常,则产期大致为永徽三年三月初。武曌子即诞于永徽三年正月初三,亦属自孕日起算178日,即自末次月经来潮日起算怀胎28周196天(178日+11日+7日生理期),也即怀胎7月早产分娩。

4、女性生育常有早产现象,即怀胎6月——24周168天,即自怀孕当日起算历21。5周约150日早产,亦常有得活者。

四、据以上注一、二、三,唐高宗于唐太宗李世民崩后,制服期满,于永徽二年迎武曌复归宫中后,乃孕子。永徽三年,武曌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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